有關教師年度考核計劃
為了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(xiàn)和教學效果、工作實績,促進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,為教師職務晉升,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據(jù),現(xiàn)根據(jù)上級有關黨政群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,結合我縣教育實際情況,對教師考核工作,提出以下方案。
一、考核范圍
全縣中小學、幼兒園;縣特校、縣職業(yè)技術學校。
二、考核內容
教師的考核內容是德、能、勤、績四個方面,重點是考核教學效果和工作實績。
德:指政治思想和師德品質的表現(xiàn);
能:指業(yè)務知識、教育教學的水平和能力;
勤:指勤奮精神、工作態(tài)度和出勤率;
績:指教育教學的數(shù)量、質量和效果(包括教學目標評估、班主任和少先隊工作評估、教研與成果、常規(guī)工作、差生轉化工作等)。
三、考核標準
1、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(jù),堅持客觀公正、上下結合的原則。
2、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(yōu)秀、稱職、基本稱職、不稱職四個等次。被考核審定為優(yōu)秀等次的人數(shù),一般控制在本單位教師總人數(shù)的10%。
3、四個等次的基本標準:
。1)優(yōu)秀:能正確貫徹執(zhí)行黨和國家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模范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、法令和規(guī)章制度,業(yè)務熟悉,工作勤奮,教育教學效果好,成績顯著。
。2)稱職: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`教育方針和政策,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、法令和規(guī)章制度,熱愛教育工作,業(yè)務熟悉,工作積極,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。
。3)基本稱職:政治表現(xiàn)與業(yè)務素質一般,勉強適應工作要求,工作積極性、主動性不夠,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,在工作中有失誤。
。4)不稱職:政治思想覺悟較低,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,責任心不強,組織紀律性差,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。
四、考核辦法
1、縣直學校校長的考核,由縣教育局負責;各鎮(zhèn)學校校長的考核,由鎮(zhèn)教委負責;各校教師的考核,由校長負責。實行一級考核一級。
2、教師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、學期考核、學年考核三種。平時考核可以隨時進行。學期考核每半年一次,在每年1月和7月份進行。學年考核每年進行一次,在每年7月份結合學期考核同步進行。學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和學期考核為基礎。
3、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
(1)因公離開現(xiàn)職崗位的,參加原學校的學年考核,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,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(xiàn)情況。
。2)正式調動工作單位的,參加新工作單位的學年考核,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,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(xiàn)情況。
。3)見習期、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,不定等次,轉正定級后才評定等次。
(4)一學年內請病假(公傷除外)累計超過6個月,或請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,或曠工累計超過3天的教師,當年度的考核,只寫評語,不定等次。
。5)離退休教師,以審批執(zhí)行時間為準,下半年批準離退休的不參加學年度考核。
。6)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,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,不能參加當年的學年度考核。
。7)受行政記大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下處分的教師,處分期間參加考核,但不定等次。
。8)違反計劃生育的教師不能參加考核。
五、考核程序
1、被考核教師,根據(jù)考核內容,自我總結,填寫《學年度考核登記表》。
2、被考核教師在所在單位認真總結、匯報一學年來教育教學工作情況,自報考核等次,群眾評議,各單位根據(jù)被考核教師平時教育教學工作情況和群眾評議意見,寫出考核評語,提出考核等次意見。
3、學?己诵〗M對處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進行復核。
4、學校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。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,應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內,向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?己诵〗M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,10天內提出復核的處理意見,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。
5、凡等次評定為優(yōu)秀或不稱職的,在鎮(zhèn)工作的,由鎮(zhèn)教委考核小組評定,縣直學校報縣教育局考核小組評定。對不稱職和因處分不定等次的,各單位要給每個人寫出書面報告。
六、考核結果的使用
。ㄒ唬┙處熢趯W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,具有晉職和晉升工資的資格。
1、教師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等次以上的,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。
2、教師在聘任期內,學年度考核連續(xù)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,在本職務所對應的職務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。
(二)教師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,按以下辦法處理:
1、教師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,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。
2、教師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,不影響調整工資(即在國家未作出明確規(guī)定之前,可視同稱職等次按有關規(guī)定給予晉升職務工資檔次)。
3、對連續(xù)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教師,應調整其工作崗位。其中:屬領導職務的,應改為非領導職務。
(三)教師學年度考核被確定不稱職等次的,按以下辦法處理
1、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,在3個月內作出辭職,調換工作或緩聘、短聘處理。
2、連續(xù)兩學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,按我縣教師聘任制實施辦法和實施意見的規(guī)定,予以解聘或不聘。
七、審批權限
1、縣直學校校長、教師考核評定等次,受獎勵或短聘、緩聘、不聘等,送縣教育局,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。
2、農村學校校長、教師考核評定等次,受獎勵或短聘、緩聘、不聘等,由考核小組提出意見,報鎮(zhèn)教委批準,縣教育局備案。
八、考核機構
。ㄒ唬└鲉挝欢家O立考核小組,由單位主要領導、主管人事政工的領導和骨干教師代表組成,一般3一5人為宜。
。ǘ┛h教育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,辦公室設在人事股,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。各單位也要相應設立考核領導小組,負責本單位教師考核工作。
(三)縣、鎮(zhèn)、?己祟I導小組職責
1、制定具體的考核方案和實施辦法。
2、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(檔案內容包括:教育教學計劃、總結;聽評課記錄;所教學科的競賽、考試成績記錄;獎懲記錄;教育教學論文;考查、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鑒定表等)。
3、組織、指導、監(jiān)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。
4、審核本單位對教師提出的考核意見。
5、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訴。
6、發(fā)放考核結果的書面通知書。
九、加強領導和組織工作
建立教師考核制度,是加強我縣教師隊伍科學管理的重要措施。各鎮(zhèn)教委、縣直學校要加強領導,認真做好宣傳工作,精心組織,積極實施,做到力求客觀、全面、科學、實事求是、準確地對教師工作作出評價。
各鎮(zhèn)、縣直學校參照本方案,結合各自的實際,具體制定教師考核的實施細則。各鎮(zhèn)中小學報鎮(zhèn)教委審定;縣直學校報縣教育局審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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